姓名:肖XX
內容:
老師您好,我們為一家律師事務所,備案快到期,現要提交延續申請。請問,負責人可以不提交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,只交身份證,可以嗎?謝謝老師解答。
回復:
肖XX同志:
您好:
負責人提供的證明文件:身份證正反面原件掃描件,負責人的姓名與營業執照或者律師事務所上載明的負責人一致,不強制要求社保證明或者勞動合同。
除負責人以外的其他從業人員:必須提交身份證正反面原件掃描件和社保繳納證明(缺一不可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