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
第六六八號
根據《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辦法》第二十六條規定,由遼寧省海城市人民政府、廣東省陽西縣人民政府、貴州省雷山縣人民政府提出申請,經遼寧省、廣東省、貴州省知識產權局初審,國家知識產權局對九龍川香菇、程村蠔、雷山烏桿天麻等3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要求予以變更。現將變更內容公告如下。
一、九龍川香菇
將原質檢總局2016年第128號公告中“九龍川香菇質量技術要求”“四、質量特色”“2. 理化指標”中干香菇的“水分≤3%”修改為“水分≤13%”。
二、程村蠔
將原質檢總局2005年第182號公告中“二、質量技術要求”“(六)品質特色”“2. 理化指標”中“含碘量≥130mg/kg”修改為“含碘量≥0.13mg/kg”。
三、雷山烏桿天麻
將原質檢總局2014年第139號公告中“雷山烏桿天麻質量技術要求”“四、采收與加工”“2. 加工”中“干燥至水分≥15%”修改為“干燥至水分≤15%”。
國家知識產權局
2026年2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