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
第六六七號
依據《特殊標志管理條例》第九條,對“三亞亞沙會”等2件特殊標志予以延期,有效期延至2030年2月28日。
附件:“三亞亞沙會”等2件特殊標志
國家知識產權局
2026年2月3日